112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學生助學金計畫❖ 申請對象|
1. 身分設籍:須設籍桃園市1年以上之原住民
2. 學籍資格:就讀國內各公(私)立大專院校(不含在職專班)、高中(職)、國中及國小之在學學生
3. 成績資格: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達70分以上
4.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清寒證明書;如為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、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,或各區原住民族服務員家戶訪視個案,則提供個案轉介表作為相關證明文件。
❖ 申請日期|自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。
❖ 申請方式|申請文件及應備資料請上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官網下載,並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期限內,郵寄或親送至「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(33561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),註明清寒原住民族學生助學金專案小組收」,所送證明文件亦無法提供退件服務,一律銷毀,不再另行通知;收到申請後,將由專人回復電子信箱,方算完成申請程序,並靜候核定與否通知(如仍未得回覆,請電洽專案小組)。
❖ 補助金額|每人 2,500 元,共計 40 人(每人以 1 次為限)。
❖ 繳交資料|
1. 填寫申請書1份(請至最新消息下載)
2. 戶口名簿影本或個人戶籍謄本影本(含詳細記事)
3.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
4.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
5.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清寒證明書;亦可以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、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,或各區原住民族服務員開立之個案轉介表作為相關證明文件
6. 助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(若本人無郵局帳戶請開戶,恕不接受期他銀行帳戶)
❖ 聯絡資訊|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林小姐、黃先生 03-3807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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